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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教育委员会所属学校招聘教师,非京籍也可报名

2020-09-03 13:47:11 来源: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北京市房山区燕山教育委员会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18名教师,非京籍也可报名。

一、招聘部门及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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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职并有较好的专业发展潜质;热爱教育事业,并符合岗位要求条件。

(二)北京生源毕业生要求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不含户口及档案留在毕业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

(三)非北京生源要求须是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取得相应学位并正常派遣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的2020年统招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在校期间所修科目成绩无补考记录,上学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符合北京市进京落户的引进条件。

(四)幼儿园教师岗位应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岗位需具有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应学科和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具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的,可参加报考。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包含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暂不要求教师资格证,具体参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执行。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六)年龄计算方法

非京籍生源硕士研究生要求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要求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年龄35岁以下指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年龄30岁以下指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报名时间:

1.中小学岗位:

2020年9月7日

上午8:30—11:00

下午2:00—4:30

2.幼儿园岗位:

2020年9月8日

上午8:30—11:00

下午2:00—4:30

报名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燕山成人教育中心(燕房路44号,距地铁燕山站100米)

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按以下顺序装订:

1.燕山教育委员会2020年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可到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008/t20200827_1992314.html);

2.户口本、身份证、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的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加盖学校户籍部门公章)、本人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应届生需提交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毕业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已修完全部课程的成绩单(已经毕业并派遣的考生也可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研究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也需提供),且须提供档案存放机构的存档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满足符合岗位条件的教师资格要求,根据个人具体情况,提供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证件资料:

(1)有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需验原件)、复印件一份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加盖存档机构印章);

(2)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的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一份。(有效期内教师资格笔试及面试各科考试均合格的视为具有教师资格,仅笔试合格的不视为具有教师资格);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及面试安排

笔试及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综合成绩

笔试和面试成绩在房山区政府网站(http://www.bjfsh.gov.cn/zwgk/qmzqb/)公布。根据总成绩的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及体检人选。

综合成绩的确定: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则以面试成绩确定名册。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考察、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进行考察、体检,如有不合格者,顺延递补。

(二)公示

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fsh.gov.cn/zwgk/gkzk/)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四)岗位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享受正式教师的待遇。

六、注意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认定为失信人员;

2.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

3.非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落户手续不合格者;

4.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者;

5.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

6.未在规定时间签订三方协议或未按时报到的;

7.截止到2020年9月1日不能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因疫情原因推迟办理毕业手续的,根据相关政策适当延长);

8.拟聘人选公示结果有异议影响聘用的;

9.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10.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1年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

11.导致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应聘人员务必在资格审核提交的简历中正确填写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应自行及时上网查阅各项公告公示事宜,因考生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应聘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和培训机构。

联系电话:(010)69341097,(010)81333635

监督电话:010)89366912

电子邮箱:renshike4716@163.com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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